【後山愚叟有話要說】
警界老鼠屎
我的一位多年好友,已年高70歲,常年台灣與加拿大兩頭住,二年前從台灣到加拿大住,由於家中尚有一部汽車,臨行前專程到監理所詢問,這兩年他的汽車應如何處理?好友依監理站的建議辦理了牌照停用。
前些日子,由於好友令堂身體欠安需要照料,夫婦兩遂從加拿大返台居住,為方便照料老人家,汽車代步是很需要的,一返台當即到監理站辦理汽車臨時牌照,當天颳著風及下著雨,臨時牌照是紙質製的,怕被雨淋濕破損或被風吹丟,返家後當即將臨時牌照貼於前後擋風玻璃上,至汽車保養場做保養,完成保養後開車返家,準備載母親去醫院看診,途中遭一位員警攔下,指稱他未掛牌照上路,好友很客氣的說他幾小時前才領了臨時牌照,因雨天把它貼在前後擋風玻璃上,並請員警查看,員警看都不看立馬告訴好友,牌照貼在擋風玻璃上是不被允許的,這視同沒有懸掛牌照上路,依規定必須要吊牌、扣車及加罰七萬二仟元,好友一聽嚇壞了,心想明明有牌照只是貼在擋風玻璃上,怎會要吊牌扣車呢?於是很客氣的向員警解釋,員警態度堅決,告訴好友依規定就是要吊照扣車及罰七萬二千元,由於好友急著要去接母親去看病,將此情形向員警說明,並哀求員警能不能只開罰款,不要吊照扣車,好讓他能夠送母親看病,員警不接受好友之請求,要好友不要再說了,並責令好友把黏貼在擋風玻璃上的臨時牌照取下交給員警沒入,員警打電話叫拖吊車來拖吊,並呼叫另一員警來支援,惟等了半小時仍未見拖吊車前來,這期間好友仍不斷向員警哀求,他一直都完全配合員警的違規取締,因要送年邁母親看病,必須要有車,可否只開罰單我去繳罰款不要扣車,該員警就是鐵了心不答允,另一來支援的員警,站在一旁冷眼旁觀,沒有任何表示,相信他心知肚明他的同僚是執法過當了,只是基於同事不便插手而已,好友不斷向員警哀求,員警就是不為所動,又等了一些時間,拖吊車還是沒來,於是員警責令好友自行開車跟著員警走,把車開到拖吊車保管場去,辦完手續後好友因剛從國外回來,除了一張信用卡外,身無分文,無錢搭車返家,且已天黑了,路又不熟,哀求警察大人載他一程回家,沒想毫無同理心的員警,竟然無情的告訴好友,能不能回家不關我的事,我們也沒有責任要送你回去,員警便逕自離去,可憐的好友,只能摸摸鼻子,無助又無選擇的自行走路返家,就如此一邊問路一邊步行了一個多鐘頭才回到家,這前前後折騰了近五小時。
我的好友是一個為人和善的好好先生,一輩子與世無爭,都沒有和人家發生過衝突的善良七十歲老人,無端的受此屈辱,回家後一夜輾轉難眠,次日打電話到分局的督察室想申訴,未料督察室接電話的人,很不耐煩的告訴好友,他們沒有辦法處理,叫好友自己去找律師,旋即把電話掛掉,這分明是在好友傷口上灑鹽,讓好友頓覺絕望無助,車子無端被扣了,也不知道會被扣多久,而在保管場保管是要按日計保管費的,好友只得委曲地到保管場先繳交拖吊保管費,再租拖吊車把車子拖回自家的停車場。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