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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錢判生無錢判死

撰文:李忠和

今天最為聳動又讓舉國氣憤的大新聞,當首推頂新集團泯滅良心毒害台灣人民的負責人魏應聰,被法院以罪証不足判決無罪一案,消息一出,舉國錯愕,罵聲連連。

 魏應充嘴臉  

其實去年十月頂新案爆發後,全國嘩然,魏家成了過街老鼠,社會上對頂新指責與制裁聲甚囂塵上,他們的私人飛機突然悄悄飛往大陸,逗留二天後又自動悄悄飛返台灣,在這種幾乎是全民運動的氛圍中,國人也看到了詭異的一面,我們相關的主管官員及為民喉舌不分藍綠的民意代表們,竟然是個個噤若寒蟬,沒有人站出來嗆聲主持正義,實在不可思議,記得當時我就曾對朋友預言,魏家家大業大,平時對相關有力人士花錢不手軟,這趟私人飛機往返兩岸的目的,就是在明白警告所有的「有力人士們」,他已把相關關鍵証物,安放在大陸某個安全之處了,如果有誰膽敢公然「揭竿」傷害頂新,只要拿出來攤開,保証會像提肉粽般,拉出一大串的有力人士出來,到時候大家來個玉石俱焚,那些他平日囂張拔扈的「有力人士」,就會個個乖乖地不敢吭哈一聲,最後會和日月光污染高雄後勁溪案、遠雄合宜宅案、富味鄉案一樣,被高高舉起,最後必是無罪開脫或聊表一格意思意思的小罰一下,輕輕放下,船過水無痕,讓們們繼續重操舊業,今天法院的判決不幸被我言中,我沒有半絲喜悅,反而更氣憤難平,魏應聰的無罪判決,再次赤裸裸的展現了政商間的「個中之妙」及紅頂商人的廣大神通,叫我們這些手無寸鐵的小老百姓,一面開了眼界又情何以堪呀!

 

後勁溪污染IMG_0254   

    當年蔣經國先生,勤政愛民的治國風格及政經建設的遠見,高瞻遠矚的合宜規劃,創造穩定的政經環境,帶領勤奮的台灣人民胼手胝足,舉國上下致力於經濟發展,逐漸走出了以農業為主的經濟困境,迅速締造經濟起飛的榮景,台灣堂堂成為亞洲四小龍之首,不但讓國人感到驕傲,更讓世人對我們刮目相看。可惜經國先生病世後,後任者引入「黑金」,種下了日後黑金治國的惡因,政、商、黑三者間關係日益密切,猶如臍帶之不可分,明目張膽大肆上下其手,最可悲莫過於,被喻為正義最後一道防線的「司法」,也淪為政、商、黑的打手,官商勾結的盤根錯結,令人嘆為觀止。

頂新案是一個再明確不過的黑心商品毒害國人的事實,連三歲小孩都看得懂的弊案,這個無罪的判決,讓國人再度見識到了大企業的官商勾結能耐,昭然若揭的重大弊案,罪犯可以被輕鬆縱放,放虎歸山讓他們繼續戕害國人,賺取「黑心錢」為資本,賡續固鞏其原有政商間牢不可破的關係,放心為所欲為,依舊會有有力人士為其「護航圍事」,再大的不法,最後都會司法體系中,悄悄地被輕輕放下。這也難怪長期以來,台灣的法院在老百姓眼中「有錢好辦事」的惡劣印象,善良的老百姓也只能無耐接受「只要我有錢有什麼不可以」的政商黑勾結的鐵律,「有錢判生」、「無錢判死」,一次又一次被証明傳言非虛。

我們靜心的回顧這二、三十年來,長期淪在黑金治國之下,國家機器早已被少數「財團」所控制綁架,有恃無恐,明目張瞻予取予求,該做為而不作為的公務員,個個畏首畏尾視而不見,老實納稅又手無寸鐵的可憐老百姓,除了無奈地仰天長嘯、徒呼負負外,還能怎樣?

    台灣的法院拿錢辦事的傳聞從來就沒有斷過,我仍願相信大部份的法官都是奉公守法的,頂新案一審被判無罪,大家都指責審判法官,我個人的看法倒有些不同,我有位長輩是個法界的前輩,擔任檢察官一生清廉,不與人同流合污,不懂逢迎奉承,所以當了大半輩子的「一般檢察官」,直到他台大法律系同學當上了「檢察總長」,才把他拔升為「主任檢察官」讓他優退,在他過世前,我們經常會談到法院的些不為外人知的事,就有錢判生無錢判死的傳聞,他親口告訴我,法院的確有許多不肖檢察官,會在利之引誘之下,利用職權左右案件的「起不起訴」,如果不得不起訴時,通常是會採取引用不關痛養的法條讓重罪輕起訴,最直接有效的是將關鍵証據湮滅不隨卷,讓法官因罪證不足判決無罪,更利害的是檢察官和法官上下其手,演出一齣檢察官與法官大對決的戲碼,看起來過程是轟轟烈烈,殺得天昏地暗,最後還是輕判或無罪定讞結案。我不是說頂新案的檢察官或法官有收賂,拿人手短,而是非常不可思議,一個受過完整的法律養成教育,又能順利考上檢察官的人,在這個舉國矚目的頂新案中,檢察官竟然會沒有蒐集到完整的証物(審判法官說詞),就輕率地以30年徒刑起訴,讓審判法官不費吹灰之力,就以罪證不足判決無罪,不免讓人懷疑,不是這位檢察官根本毫無辦案的素養與能力,就是故意遺漏為頂新開設逃脫的後門。

    這次法院的審判法官,據說也是以前「富味鄉」毒油案,輕判負責人二年緩刑的同一個審判法官,曾經名噪一時,社會上議論紛紛,這次頂新案再次演出一次「大逆轉」的戲碼,震驚了整個社會,舉國上下罵翻了天。

    看看下面這張照片:

 魏應聰2_副本_副本  

魏家當年是震驚國內外米糠油事件的始作俑者,在台灣無法立足時,潛赴大陸繼續發展他們的「製油業」,時來運轉讓他們賺了大錢,翻身後的魏家兄弟,打著「鮭魚返鄉」的響亮口號,以衣錦返鄉的姿態,返台投資重行建立他們魏家在台灣的事業版圖,我們大有為的政府也從善如流,給予鉅額的貸款及各項優惠條件,讓魏家得以名正言順在台灣重操舊業,肆意毒害無助的老百姓。頂新案剛爆發時,社會輿論如排山倒海的指責頂新不公不義,大賺黑心錢,魏應聰眼見紙包不住火,在記者會中,老淚縱橫,當著全國人民聲淚俱下認錯,也願意拿出30億鉅款為台灣做好食安,期能將功贖罪,希望國人給魏家一個重新做人的機會,公開承認錯誤,這不就是最直接最有力的證據嗎?法官大人呀!難道連社會公義的「衡平原則」你都視若未賭嗎?還為這樣的人找出無罪開脫的理由?怎能讓人信服法官的能力與公正性呢?

 

魏應聰的無罪判決,檢察官回應定會堅持上訴,食衛署也信誓旦旦的說會全力配合檢察官上訴,舉國都希望也睜大眼睛檢視檢察官大大,能夠真心發揮您的專業能力,把証據蒐集齊全補正,好好把這個魏應聰繩之於法,審判的法官大人也能拿出良知良能,讓不法之徙罪有應得,維護社會真正的正義。

    人是最易健忘的動物,總是好了瘡疤就忘了痛,想當初頂新案剛爆發時,舉國同仇敵愾,共同抵制頂新產品,初期的確收到很好的效果,但是熱度也沒維持多久,消費者的警覺心開始鈍化,頂新見機不可失,捉住愛貪小便宜的人性,採取低價策略來引誘消費者,可憐的消費者就被這小小的便宜所收買,頂新的產品輕易的在市面上翻身,讓黑心慣犯的魏家重行站了起來,真叫人氣結,這次的恐龍式判決,希望能再度喚起消費者的良知良能,站出來共同抵制這個幾十年前就在台灣以米糠毒油戕害國人,令多少人家破人亡的頂新集團在台灣消失,只要消費者能堅持正義,持之以恆拒買任何頂新的產品,相信只要二年的時間,絕對可以消滅這個沒有人性的黑心企業,還給台灣百姓健康又安居樂業的生活。

 

願上蒼能助一臂之力,給予司法除惡必盡的大魄大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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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團治國的台灣(二)

好個鮭魚返鄉

今天的電視新聞報導頂新食安風爆,董事長魏應充被檢察官迅速偵結求刑30年,並沒入其不法所得四億餘元,似乎可以稍慰人心,其實這只是起訴而已,真正進入法庭攻防後,最後的結果我相信會有所迴異,我也相信魏家的能耐決不至於只有這樣。

    頂新掀起食安風爆後,這些日子就像滾雪球般,愈滾愈大,擴及的不法範圍也愈來愈廣泛,受害的消費不計其數,受牽累的商家愈來愈多,造成了社會一種談「食」色變,幾到人人自危的田地;但整個社會也存著一股吊詭的氛圍,平日一向都以揭弊著稱,一天到晚高喊著「敢說、敢做、敢擔當」的民意代表諸公及我們的高層公僕們,尤其年底的大選舉在即,對魏應充這隻過街老鼠,應該是為自己選情造勢的大好機會,不但會在各媒體大加撻伐,甚而帶領群眾包圍頂新公司,對主管的公部門,施加強大壓力澈底究辦,把頂新辦到挎、辦到死....事實呢?這些民意代表及高層官員們,不是噤若寒蟬,就是不疼不癢的表示一下,聊備一格,算是交差了,原因何在?相信魏家一定有一本威力強大的「帳冊」做為保護傘,讓這些人不敢造次。

    30年前魏家涉及彰化米糠油事件(多氯聯苯),毒害了多少同胞,受害者至今還有許多人還活在世間,受到折磨,魏家拍拍屁股「逃」到中國大陸,繼續做他們的油品生意,在主客觀條件及有利時運的推助下,成了台商在大陸最會賺錢的「大企業」,在大陸賺了大錢 (是否也是黑心錢就不得而知了),回過頭來,又把他的「魔爪」伸回曾被他黑心毒害的台灣,還大言不慚的自喻為「鮭魚」,喊出「鮭魚返鄉」的動人口號,當時就有人認為魏家曾經毒害過台灣同胞,而提出反對意見,而我們偉大的政府高層官員,卻一一出面相挺讓這隻鮭魚如願以償的返了鄉。

    台灣同胞就是個健忘而善良的百姓,以為魏家已改邪歸正,把在大陸賺的大把鈔票拿回台灣投資,造福台灣同胞,事實上呢?我不得不讚嘆我們偉大英明的政府,在魏家兄弟這條鮭魚,沒有拿一分錢回來台灣,就核准魏家在台灣發行所謂的「TDR」,讓魏家在短期內在台灣募得了170億元,他們就拿這台灣股民的血汗錢,買味全、買101股權、買豪宅炒房地產。在台灣貸得了四百多億元,其中有二百八十億是無擔保的信貸,大做無本生意也就罷了,竟然還比三十年前更變本加利的大舉毒害他的「同胞」,賺盡黑心錢,天理何在?

    台灣的各項法令與法規的制定,有太多讓人詬病的了,總讓人感覺都是為有利黑心企業脫逃而設計的,每次事件發生了,一開始總是雷厲風行,讓百姓覺得政府是玩真的,法院也是玩真的,但經過冗長的司法程序,風頭過了,不再是老百姓的焦點時,悄悄的就大事化小、小事化無,雲淡風輕,劃下完美句點,皆大歡喜....可憐的又是我們這群手無寸鐵,任人宰割的「無奈小老百姓」。

    頂新集團黑心毒害台灣百姓,戕害台灣老百姓的健康,台灣的罹癌、肝病、洗腎病人的比例高得嚇人,在全世界名列前茅,當然與黑心食品充斥是脫離不了關係的,百姓個人醫葯費與政府健保龐大的支出,豈是區區四億元所謂的非法所得可以相提併論的,一個有為的政府應該主動為受害的老百姓做求償,但我們的有為政府在那裡呢?

    黑心企業為什麼敢如此明目張瞻?就是罰則太輕,這一年來幾次的食安風爆,最後都是高高舉起,輕輕放下,簡單的說,賣給消費者的東西,和他們宣稱的不符,明明是實質的詐欺消費者,英明的政府就為他們訂下了一條所謂「標示不符」或「標示不清」的法規,讓他們能輕易規避,輕罰就了事,被騙的「老百姓」,算你活該,誰叫你罩子不夠亮去買他們的東西,像這種案例在歐美先進國家,就真的把你關到死、叫你賠到挎賠到死,永不得翻身 。在台灣為什麼就不行?因為台灣是個「財團治國」的國度。

我在2014.03.09鼎王麻辣火鍋事件冷觀諷刺的「陳世明」的拙文後記文,願再冷飯熱炒獻醜:

    企業家用他的智慧去賺錢,是天經地義的事,但對社會的道義責任也是義不容辭的,這一兩年食安的問題,在在都顯露出,在這個貪婪的時代裡,所謂的「殷實商人」已不多見了,為了滿足自己的貪念,可以無所不用其極的去做傷天害理的事,置國人健康與性命安危於不顧,政府的法規又與現況脫節,食安管控鬆懈,大事輕罰,助紂為虐,讓這些投機的奸商有機可乘,倒大楣的卻是老百姓。

    人的偉大,不在他具有多高的智慧、擁有多大的財富、官位多顯赫,手下有多少人馬,而在於「面對誘惑時,能不能一本初衷勇敢拒絕說不」。

    一個人不論你受了多高的教育或富可敵國,如果沒有正確的起心動念,只知違背著自己的良心,汲汲營營於權勢、私利,做的只是一些沒有人格的勾當,你的任何自以為的「成就」,都只是一堆垃圾罷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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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團治國的台灣(一)

日月光果然神通廣大

這些日子來,整個社會的焦點都落在頂新魏家的「飼料油」事件上,一時頂新魏家由一向意氣風發「富可敵國」的大企業家,淪為過街老鼠,人人喊打的「公敵」,好像這一次頂新集團,在台灣會崩解了似的(仍有待靜觀後效)。但是就在此時刻,去年一部由大導演齊柏林所執導,由高空拍攝的「看見台灣」影片,讓我們看到了高雄後勁溪最大污染源的「日月光」公司,埋設暗管偷排高污染的工業廢水,罪證確鑿,被提起公訴,全國上下都指望著法院能夠將之繩之以法,重判重罰,以儆效尤,舉國百姓拭目以待法院的主持正義。然而在事件熱度褪卻,不再是社會關注焦點時,我們所倚望的法院,卻悄悄的宣判,日月光公司僅被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1款之非法清理廢棄物罪處理,更令人憤怒的是,這等對環境的大污染,以大量排放有毒物質,毒害了整條後勁溪流域土地,傷害了多少百姓健康的罪行,賺盡了千百億的黑心錢,而我們所「尊敬」的、「偉大」的法官大大,竟然就以區區新台幣300萬元的處罰,草草罰款了事,這300萬元,對一個資本額幾千億(大部都還是政府行庫放款貸予的),年營收也高達幾千億的大公司來說,這不是「億牛」一毛是什麼?真是叫人氣結。

 後勁溪污染

後勁溪  

 

2013.12.09在敝人的部落發表的「看見台灣觀後感」拙文中就寫道:「....呈現橘紅色的高雄後勁溪,長期的污染源,竟是來自國內電子大廠,私下埋設排放暗管,長期排放高污染廢水,無辜的農地就這樣被莫明的污染,成為毒地,生產出危害健康的「毒農產品」,事發後「大老闆」還召開記者會,大言不慚的說只是機件故障的單一事件,聞之叫人噴飯、令人不恥,而事件發生後,也不見地方政府官員及愛標榜為民喉舌的民代,勇敢的站出來為民喉舌,也赤裸裸的顯露了政商間的微妙關係,「個中之妙」就由大家去意會了……

日月光事件的結果,不幸被我言中,法院為我證明「愚見」所言非空穴來風,更非杞人憂天,這個罰款300萬元的判決,讓我們見識到了這些大企業的廣大神通,他們用昧良心賺來的錢去「建立」政商間「牢不可破」關係,官員及政治人物可以為他們「護航圍事」,再大的不法,最後都會被悄悄的高高舉起,輕輕放下,被號稱正義的最後仲裁者的法院,總是直接鼓勵有錢的大老闆,盡量的去賺「黑心錢」,因為「有錢好辦事」,也明白的告訴老百姓,「只要我有錢有什麼不可以」的政商鐵律。台灣的法院長期以來,老百姓就普遍認為是個「有錢判生」、「無錢判死」的地方。

這二、三十年來,在黑金治國之下,國家機器早已被少數的「財團」所控制,隱含多少不法,但卻個個敢明目張瞻予取予求,整個國家由上自下,充斥著該作為而不作為的公務員,個個視而不見,叫真正老實納稅又手無寸鐵的可憐老百姓,除了無奈地仰天長嘯、徒呼負負外,還能幹什麼呢?…待續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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