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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伍軍人何罪之有

政府的年金改革將退休俸中所謂的18趴優惠存款的問題,這一年來,可以說是被政府高層吵得沸沸揚揚的,把一生青春奉獻給國家的軍公教,同時也是依國家的法規與承諾領取退休後的晚年養老金,竟然被我們的新政府打著其所謂的「轉型正義」,極盡羞辱之能事,尤其把保衛國家安全的軍人說成是一群不公不義的米蟲,我是一位退伍的職業軍人,當然就是他們所說的米蟲之一。我一向對政治沒有興趣,對這二、三十來政治人物也從來沒有好感過,權握在你們手中要怎麼做我也沒有太大的意見,幾天日一個聚會的場合中,在場有位朋友突然把軍人的退休俸的問題拿出來討論,正反意見的過招,一時場面沸騰了起來,從來就反對在公開場場合談論政治與宗教的我,一直央求兩邊就此打住,避免傷了和氣,但孤掌難鳴,就這樣一場本應高高興興的老朋友聚會,成了政治戰場,我的極力勸阻,不但起不了作用,反讓在座中的一位黃湯下肚的朋友,直接對我開了一槍,指著我說我就是一個標準既得利益者,我沒有立場說任何話,這一記悶棍打得平日算很理智冷靜的我,幾乎耐不住性子,我看大夥都已黃湯下肚情緒難以冷靜,為免好友反目,我當下二話不說起身走人,離開那是非之地。

街上下著陰冷的細雨,我獨自在雨中漫步,冰冷的雨水滴在面龐上,清醒了我的思緒,我不斷的問我自己,我在那大敵當頭的年代,才十九歲選擇了進軍校,當個離鄉背井隨著部隊在台、澎、金、馬輪調戍守著領空安全的職業軍人,我倒底那邊做錯了,怎麼今天成了拖跨國家財政的儈子手,成了如此不堪的過街老鼠,我百思不解…….走著走著思緒也隨著時光倒流……

    我是個出生成長在花蓮偏僻鄉下農家子弟,高中畢業前夕,在學校教官的鼓勵下,響應當年政府的號召投筆從戎報效國家,報考軍校接受正規的軍事教育與訓練,成為一個職業軍人,早年軍人的待遇真的很微薄,民國六十年擔任排長的我,月薪只有一千二百元,連當時的公車車掌小姐的待遇都比我們高一倍,一個泥水工一天的新資約二、三百元,但每位職業軍人,既然選了這一行,雖然待遇與工時不成比例,但大家還是甘之如飴,盡忠職守沒有一點怨言,因為大家都是職業軍人。

     六十三年當時官拜中尉,月薪二千多一點,和相戀三年多的內子想結婚,當時內子的父親聽說我是個小中尉收入微薄,怕我養不起他的女兒而極力反對,甚而派內子的母親北上來勸阻拆散我們,所幸「準岳母」來台北幾天被我的真誠所感動,回去為我們在準岳父面前說項,才讓我們小倆口如願以償的步入禮堂,組成了屬於我們的小家庭。

     我服務的部隊是「空軍防空砲兵部隊」,防砲部隊的特性就是在本島駐守的部隊與駐守外島的部隊,每年都須相互輪調一次,也就是在台灣本島駐守一年,就得和金門、馬祖或澎湖等外島部隊輪調一次,這一年本島一年外島的輪調,誰也不知道下次會調駐到那裡。那個年代兩岸關係緊張,雙方軍事對峙,戰事隨時都有可能發生,維護領空的安全正是我們防砲部隊的首要任務,大敵當前之際,國家的財政相對困難,部隊的生活設施相當之簡陋,部隊散駐高山海濱,為國家之領空安全,雖沐雨櫛風,仍堅守崗位,居於斗室茅寮,三餐粗茶淡飯、依舊士氣高昂,為國家為人民的安居樂業攜手同甘共苦,防砲部隊的信念就是為維護領空安全必須24小時人不離砲、砲不離人,星期例假日必須「加強戰備」,所有的幹部均須留駐部隊,不得休假,嚴防共軍利用大家放假的空檔採取突襲,讓國人可以安居樂業,春節是國人最大的民俗節日,離鄉遊子都會返鄉與家人團圓吃年夜飯,但對一個職業軍人和他的眷屬而言,一家大小團圓吃年夜飯,卻是一個最大奢侈,為讓國人能平安過年,所有的部隊幹部,都須加強戰備留駐部隊,雖然得犧牲和家人吃團圓飯的機會,沒有人有怨言,因為我們是職業軍人,犧牲奉獻是理所當然的。

     當年願意下嫁職業軍人的女性,是了不起及應受尊敬的,嫁給軍人不但物質享受是種奢望,還得具備獨力操持家務的能力,家務事先生在外一點也幫不上忙,我們那個年代通信與交通都不便,太太懷孕在家待產,要臨盆時總是自己收拾須用物品,獨自前往醫院生產,再拜託鄰居拍個電報到先生的部隊,每次都錯過妻子的生產過程,趕回來也只能為產後妻子辦出院,但身為職業軍人的眷屬,也只能無怨無悔,接受這個事實,因為他生生是位盡忠職守的職業軍人。

     早年微薄的收入,要維持一個家確實是不易,記得內人為了貼補家用,除了要打理三個年幼小孩外,嚮應當時政府正大力推動客廳即工廠政策,還批了繡花鞋回來加工,每天從早到晚一有空就一針一線的縫呀縫的,辛苦一個月,也只能掙得三幾佰塊錢來貼補家用,長時間的過度使用眼力,個個都把視力搞壞了。鄰家的小孩有任何事都有父母相陪,而軍人的小孩半夜生病發高燒,卻沒有父親在家呵護,租不起計程車,半夜一個弱女子獨自騎著一單車,揹著生病的孩子、後座載著另一個幼兒,一車滿載費力騎到醫院掛急診,這種夜黑風高中往返於醫院的戲碼,經常的上演著,軍眷永遠都必須是一個獨力又堅強的母親與沒有怨言的妻子,只因為他的先生是一位職業軍人。

     職業軍人總是扮演一個錯過兒女成長的父親,孩子們最須要照顧的年齡,永遠都只有母親的陪伴,父親在他們的眼中只是一位過客,學校須要父親出席的家長會、懇親會,永遠都是母親替代,父親永遠都是缺席者,軍人的孩子在學校猶似一個沒有父親的孤兒,常受同儕異樣眼光及酸言酸語對待,單純的孩子也只能無奈的份,因為他的父親是位職業軍人。

     猶記一位才氣橫溢,一生戎馬以部隊為家的長官,被拔擢晉陞中將,某日還未成家的我見到將軍夫人時,除了向夫人恭喜外,也和夫人聊起一個軍眷的心路歷程,夫人對先生的一切當然是引以為榮,但也淡淡的談到:「我嫁給了他二十幾年了,這二十幾年的日子裡,我在家能看到他的日子,總共加起來也不會超過五、六年吧!當年軍人待遇不好,先生又常年不在家,我也得上班才行,我是一個職業婦女,還得包辦家裡的一切大小事,如果讓我重新再來,我寧願他只是一個能夠天天回家的小公務員」,這番話正是每位軍眷的內心寫照,當我成家後,終於明白這個事實,也成了日後我做為一個職業軍人對家眷一直埋在心中的虧欠,每位家眷期待夫君能每日朝九晚五的心願永遠只是一個夢想而已,因他的先生就是一位不能常回家的職業軍人。

     軍人的職業和一般行業有很大的不同,他必須24小時在營保持戒備,一年到頭做著相同的訓練,隨時抱著為國捐軀的準備,命令要你到東你就不能到西,要你上戰場殺敵,明知此去必死無疑,縱然你家還有高堂老母與妻小,你也得毫無任何遲疑地從容赴義,因為你是職業軍人。

從事一般行業,對工作不滿意可以隨時辭職另謀高就,而軍人呢?當他在進軍校之時,就白紙黑字載明了,畢業後必須服務的年限,沒有任何轉行的空間,因為後面有一個嚴峻的軍法侍候著,軍人擅離職守是要受軍法審判的,軍人逃亡必被判刑坐牢,如係在形同敵前的外島,更有可能被判死刑的,對軍旅生活不管你適應與否或如不如意?軍令如山,你永遠只有忍耐服完年限這一條路可走,因為你是職業軍人,

     每位職業軍人,在軍校畢業後,分發部隊服務,只要在規定年限中沒有繼續晉陞官階,依國家的法令就必須退伍,而國家也體恤軍人對國家的貢獻,依法令給了軍人算是優渥的退休俸,讓所有退伍的職業軍人能無後顧之憂直到終老,這些人把人生最精華的二、三十年青春無怨無悔給了國家及犧牲對家庭照顧的軍人,終了國家能夠給了大家一個衣食無缺的退休生活,可以和老伴共渡後半輩子,對長年一肩擔起相夫教子之責的老伴而言,算是一個遲來的補償,大家也十分感謝國家的照顧,我們成了有幸的職業軍人。

           談到軍人領18趴一事,說真的以現在一般存款利率而言,真是高出太多太多了,一般人對此有意見,個人覺得這也是人之常情,經常有人質問我這個問題,是不是不公不義?我總是告訴他們,表面上看起來也許是有所不公,但就一個半生戎馬的職業軍人而言,絕沒有如大家說的不義,其實就一個職業軍人而言,沒有人願意每月領18趴的利息而被指為不公不義,成為拖跨國家財政的「米蟲」,只請國家把職業軍人生涯中在部隊24小時待命的加班費,也拿轉型正義的帽子,依國家所訂定的加班費標準一次發還給我們,沒有一位職業軍人會稀罕這所謂不公不義的18趴。

            一個當年曾經一面領著18趴,卻一面極盡能事的羞辱領18趴軍公教的高官,後來西洋鏡被拆穿了,無法自圓其說下說出了一句:「我的18趴是依法領取的」經典之言,她領的就是「依法」,別人領的就是「不公不義」,只因為她是高官,不公不義的政府官員總是「只准州官放火,不准百姓點燈」,這是何等的諷刺呀!

           軍人是握有武器的最大弱勢團體,必須罵不還口、打不還手,有任何急難還得趕在最前面支援,老百姓對政府有任何不滿,可以恣意走上街頭抗議,爭取他們的福利,就算破壞壞公署也是理所當然,而軍人呢?背後有個如山的軍令嚴禁軍人結社抗議走上街頭,否則不是勒令退伍就是被移送法辦,關進牢籠,因為我們是職業軍人。

一些政客長期以來就是以挑撥族群,分裂地域做為他們的政治資本的政客本,當他們從製造仇恨中獲得了政治利益,一步登天後,本該放下過去的仇恨心理,好好專心治理國家,讓人民安居樂業,而讓人遺憾的是,她仍然在故技重施,為了修理軍公教的退休待遇,竟然把農民與工人拿來與軍公教做對等的比較,思考模式令人匪夷所思,工人與軍公教的職業都是必須受到敬重的,沒有孰重孰輕之問題,其唯一的區別就是,工農是人人可以為之的工作,收入的高低沒有任何上限,想做就做,不想做誰也不會管你,而軍公教則必須通過國家各級考試才能有任用資格,他的薪資也必須依據國家所訂定的標準領取,不能多也不會少,而國家也在大家成為軍公教人員前,就訂定了軍公教人員的俸祿及退休後的養老俸給,讓全體軍公教能夠在無後顧之憂下,全心全力為國家奉獻一己之力,這些依法領取退休俸祿的退休軍公教人員何罪之有呢?真叫人無言呀!

         二十幾年前我為三個孩子買了「儲蓄型保險」,當年銀行的利率約7~8%,二十年後繳費期滿了,雖然現在銀行利率只有1%,保險公司儘管以現在的情況來看這明明是一樁賠錢的契約,但保險公司並沒有任何怨言,仍然依照當年簽訂的契約給付給我們所應得的紅利,這就叫做「誠信」,類推至國家也是一樣,不能因為政府的無能,無法提振經濟,給老百姓更好的收入與生活,就牽怒了過去奉獻一生給國家的軍公教,羅織成為「拖跨政府財政的米蟲」的罪名,讓軍公教成為「過街老鼠」,竟究誰才是真正的「不公不義」呀!

         18趴而言,過去的政府早已有所處理,訂下了落日條款,自民國八十四年七月一日後任職的軍公教人員,就適用新的退撫辦法,不再有18趴的優惠,事隔20年後的現今,能領18趴的軍公教俱已垂垂老矣,每年快速凋零中,在他們暮年之時,無能的政府還要用力地對他們再打一耙,而放任政務官輕易的領取18趴,讓他們名正言順成為新的「18趴一族」,長此而下這才是將來國家財政上的最大負擔,他們就不會拖跨政府財政,只因為他們是立法者或高官,這就是現今政府所謂的「公義」嗎?這絕非「轉型正義」,而是名符其實的「轉型墮落」。

          一個有能的政府,政策是有其延續性的,不管誰執政都得為過去的政策概括承受,有不宜或不周全之處,也應以國家社會需求的最大公約數,緩步改革,以最少的傷害獲取最大的改進,這才是全民之福,切忌用個人或政黨的恩怨為手段,以充滿仇恨分化,清算消滅的手法,製造社會的對立,這種報復式的思維,冤冤相報,最後吃虧的還是小老百姓。

          政府要改革,只要是合理的,對全民有助益的,其實我都會舉雙手讚成,大家共體時艱,共同攜手渡過改革過渡之路,但千萬不要以仇恨冤冤相報,用新的特權去打擊他們所謂的舊特權,所謂的年金改革,你要如何改,某種程度我也可以贊同,但如果把我們這些當年二十歲不到就投身軍旅,如今已兩鬢俱白的銀髮退伍軍人,形塑成了「拖跨政府財政的米蟲」,沒有任何一位軍人會接受被如此污名化的指控,我們不是反對改革,而是反對污名化,我們爭的是一個應有的尊嚴。

          低溫細雨繼續下著,已不知走了多久,頭髮濕了,依服也濕了,但卻不覺得寒意,思緒依舊反覆的翻攪著,就是不知道我錯在那裡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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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-不吐不快---

再論惡質頂新

李忠和 2015.12.01

頂新毒油案董事長「胃應沖」(不屑寫牠的正名),日前被法院判決無罪一案,判決結果與社會期待落差太大,讓國人大失所望,惹怒了普羅大眾,異口同聲對司法大加撻伐,抵制頂新一時成了全民運動,更是大家茶餘飯後的主要談論主題,有如排山倒海的社會輿論,幾乎都把茅頭指向審判法官的軟弱與檢察官的草率起訴,雖然我對此案的判決法官與檢察官都有相當微詞,但仍然保留一點「只要是人都有犯錯可能」空間,轉而高度期待人民最後正義寄託的法院,能夠認清是非,聽到社會的不平之鳴,勇於面對事實,在依法的前提下,更能兼容理與情,做出一個法、理、情兼顧的判決,讓正義得以獲得伸張,手無寸鐵的普羅百姓,獲得應有的健康喜樂生活環境。

依審判法官的認知:「頂新不論用回收油也好、餿水油也好,以現在的技術將之精煉後,還原成一般合格油的相同成份,他就不是不合格的油,何況食用頂新的所謂毒油,也不能證明它對健康會造成傷害,更沒有任何直接的受害者」,所以判頂新六位被告無罪,成了理所當然。

純就化學的角度來看法官的論點,表面上看來似乎也不是沒有一點道理,事實上,眾所皆知這只是一個再明顯不過的協助開脫之詞,我們回頭看看過去二、三年間,台灣地區發生過多少食安的案件,爆出多少黑心商家用含毒性物質及劣質品混充,戕害國人的健康,大賺消費者的辛苦錢,一旦被舉發了,最後還是被我們的恐龍法官們以「沒有被害人」或「無法證明對健康產生直接傷害」的理由,將之輕判縱放,從另一角度來看,這就是台灣司法直接間接鼓勵不肖商人,變本加厲利用所謂合法來掩護非法,明目張瞻來大賺黑心錢,在海撈了幾億、幾十億後,出包了,法官總是依樣劃葫蘆,輕判個真正獲利九年一毛的幾十、幾百萬元罰款就了事,難怪有這麼多黑心商人前仆後繼,在所不惜,到頭來又是我們這些手無寸鐵的老百姓倒楣,看看近年來國人的罹癌及洗腎率高居世界第一,從這裡切入來看,就沒有什麼可以奇怪的了?而大有為的政府依舊「老神在在」,無動於衷,視若未睹。

頂新到越南去購買回收油、餿水油及飼料油,回台加工後,我們假設頂新真的有精煉成為純淨油品技術,而且不影響健康的話,從正面來看,他正在做一件了不起的節能減碳及資源回收再利用的環保大善業,果如此,全世界就不用煩惱回收油與餿水油的處理問題了,這個「善舉」能為國家社會帶來多大的貢獻呀!單就這項我們全民都應感謝「胃應沖」才對,國家也應予以獎勵表揚,甚至提名競選諾貝爾獎,但我們捫心自問「是這樣嗎」?非也!非也!餿水油精煉過後成為食用油,如果真的這麼「好康」,為何頂新還要瞞騙消費者他們的油品是用高級原料所製成,蓄意誤導消費者的認知,再以上品的價格販售謀取暴利,這與將糞便精煉去雜質後,拿來做成包子販賣,欺騙消費者說這是「上等麵粉」做出來的道理是一樣的,法官也可以此為審判依據,同樣是「無法證明它對健康會造成傷害,沒有直接的受害者」依舊可以判決無罪,各位看官是這樣嗎?這與當年魏家在中部賣「米糠油」殘害鄉親,至今仍有尚未康復的受害者的手段如出一轍,他們心理比誰都明白,一旦公布原料內容,就等於告訴消費者,他們油品的原料來源,是從落後越南進口的廢棄低等劣質髒油,再笨的消費者也不會因為頂新有超高還原的技術,冒險以高價購買食用,這就是他們為何需要千里迢迢遠赴越南蒐購,偷偷摸摸運回台灣煉製的真正原因。

商人在商言商,將本求利,本就是天經地義的事,只是商人除了謀利之外,需負更重大的「社會責任」,用更高的道德標準來自我期許,獲得雙贏。頂新案的爆發,其實只是暴露了國家機器的軟弱無能,法令專為不法大企業量身訂做,為他日後的罪行,留下一道可輕易開啟的逃脫後門。

貪婪人性,媒合了官商勾結的一貫作業模式,可憐的是善良健忘的百姓,總容易讓時間沖忘了傷痛,又消費者宛若一盤散沙,無法凝聚打擊懲罰不法的力量,給了奸商處處可乘之機,加上敗金的選舉文化,造就了貪婪無度的民意代表,政商聯手對早已癱瘓的國家機器及手無寸鐵的小老百姓巧取豪奪,還振振有詞面不改色,頂新案就是一個標準的案例,而這也只是另個冰山一角而已,表面看似平靜的台灣,骨子裡還有無數個類似的潛藏冰山,浮現只是時間問題而已,國人如再不知醒悟,繼續讓法制正義沉倫,我們就等著由「四小龍之首」的榮景走向「台勞出口國」的悲慘下場,國之將亡必出妖孽,不可不慎呀!

期待法律會還給老百姓公道,猶如夢境的不實在,根本是不易實現的空中樓閣,如今唯一較為可行之道,只有仰賴人民的覺醒自力救濟,目前第二波的「滅頂」活動,正如火如荼的再度掀起,能否持續不輟,是非常值得觀察的重要成敗指標,雖然官商勾結法院無能,定不了「胃應沖」的罪,拆不了頂新的招牌,消滅不了頂新在台灣的黑心版圖,唯有消費者能夠持之以恆, 無限期澈底執行「滅頂運動」,對魏家這個黑心家族,絕對是一股銳不可擋的殺傷力道,商場上有所謂的「殺頭的生意有人做、賠錢的生意沒人碰」,就算富可敵國的「黑心頂新」,也難承受長期的鉅大虧損,「胃應沖」自然就會採取「自宮」手段,暗然下台消失在台灣的商場版圖中。

四十多年前日本豬肉進口商無端哄抬豬肉價格,不管消費者如何抗議,政府如何呼籲,肉商根本就有恃無恐不予理會,所幸,最後日本的主婦聯盟站出來高聲一呼,呼籲全日本的主婦們拒買豬肉,團結的日本的婆婆媽媽們全力配合拒買運動,一時豬肉無人問津,抵制持續三個月後,豬肉進口商終於受不了舉白旗投降,主動將豬肉調回到合理的價格,團結的日本主婦,大獲全勝,同時讓日本商人,再不敢掉以輕心,小看這些婆婆媽媽們的團結力道。我們的消費者有沒有這樣的共識?可不可以團結一致響應「滅頂」運動,並做好長期「滅頂」抗戰的準備,整個「滅頂」運動的成敗,關係到未來黑心商人的存亡,我們就拭目以待吧!

祈求老天賜給台灣人民力量,除惡務盡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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